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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旭隼:(更正115年6月4日公告)代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辦理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2026-06-05 16:16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旭隼965-0.72%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三圓:公告本公司之關係人退票事宜下一篇沛亨:代重要子公司西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西伯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