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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款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NA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每股配發5.5元,股東配發現金合計新台幣837,579,628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每股配發5.5元,股東配發現金合計新台幣865,360,276元
4.變更原因:因持有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成普通股致流通在外股數變動。
5.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本公司115年2月25日董事會之決議,授權董事長依流通在外股數,調整配息率。
(2)現金股利計算不足一元之畸零款之合計數,轉入本公司之職工福利委員會項下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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