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台灣大:本公司修訂「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之債權人異議期間屆滿公告(補充說明115/3/13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公司代號:3045


公司名稱:台灣大

發言日期:2026/05/28

發言時間:17:33:26

發言人:張家麒

1.事實發生日:115/05/28

2.公司名稱: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本公司115年3月13日修訂「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之債

權人公告,已訂定債權人異議期間自115年3月13日至115年5月28日止。

6.因應措施:

(1)至115年5月28日止,債權人聲明異議期間已屆滿三十日以上,尚無債權人異議聲

明通知送達本公司。

(2)本公司將按公司法第248條第4項規定,呈奉證券主管機關申報核備。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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