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電:公告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增資新股發放暨上市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於民國103年6月19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3年8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31492號
函申報生效。經董事會決議本次增資股數400,000股,發行價格為0元,並奉
經濟部商業司104年8月18日經授商字第104011716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股票上市日為民國104年8月21日。
貳、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8,278,722,250元。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4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
幣10元,計新台幣4,000,000元。
三、增資後上市股票:普通股828,272,22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
幣8,282,722,250元。
四、未達既得前股份權利受限情形:
1. 既得期間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
設定、或其他方式之處分。
2. 既得期間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仍可參與配股配息及現金增資認股,且其取
得之配股配息及現金增資認股不需交付信託保管且不受既得期間之限制。若
未達成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照發行辦法收回註銷。
五、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4年8月21日(星期五)上市並採無實體發行。
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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