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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公司代號:2371


公司名稱:大同

發言日期:2026/05/27

發言時間:11:49:50

發言人:丁爾昆

1.事實發生日:115/05/27

2.公司名稱: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或成功獲得平反,將對財報帶來巨大回沖效益….(內文略)。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1) 本公司就與華映科技集團間訴訟提出再審,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於115年4月24日收受再審申請文件。

(2) 有關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特此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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