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茂:代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辦理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2026-05-14 16:15null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長榮:代本公司之子公司Evergreen Marine (Asia) Pte. Ltd.公告取得船舶使用權資產下一篇光聖:(更正115年5月13日公告) 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及「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辦理申報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