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可光電:有關媒體報導之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8/14
2.公司名稱:安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19、經濟日報C3
6.報導內容:有關媒體刊載本公司第三季到下半年藍寶石基板、車載市場所占營收比重及
有機發光二極體、太陽能、ITO等產品所占營收比重等相關數字之報導。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有關媒體刊載本公司第三季藍寶石基板營收比重、下半年車載市場所占營收
比重及有機發光二極體、太陽能、ITO等產品所占營收比重等相關數字,僅係外界自行估
計,本公司並未發布財務預測,相關數據請以本公司正式公告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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