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橋椿:代取得人楊正發先生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變動達1%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2026-04-13 16:15null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日盛台駿: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同意與臺灣銀行為主辦銀行之授信銀行團簽訂聯合授信合約。下一篇竣邦-KY:公告本公司115年第1季因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而新增發行之股數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