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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款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15/04/08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新台幣420,053,330元,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0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新台幣420,053,330元,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0.00178580元。
4.變更原因:因收回(買)已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7,500股,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
依115年3月4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調整配息率。
5.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
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0條第7項』規定,本次調整配息(股)率致發生交易糾紛及
買賣一方受有損失者,本公司負其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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