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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4條及本公司國內第二次及第三無擔保 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辦理。 二、轉換情形說明: 1.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115年第一季經債券持有人申請轉換計2張,每股轉換價格214元,合計轉換本公司普通股股數為934股;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115年第一季經債券持有人申請轉換計29,327張,每股轉換價格450元,合計轉換本公司普通股股數為6,517,06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5,179,940元。 2.轉換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相同。 3.辦理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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