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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款
內容: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0條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一)停止受理轉交換之事由:辦理股東常會作業事宜。
(其他事項敘明:)
(二)停止受理轉交換登記起訖日期:115年04月20日至115年06月18日止。
(三)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15年04月20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15年04月16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閎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將於115年6月20日到期,並於到期日之次一營業日(115年06月22日)終止上櫃買賣
註:因115年6月19日至20日為規定假日無法受理轉換普通股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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