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公告變更本公司與100%子公司兆欣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之合併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0款
1. 原公告日期:
114/12/11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於民國114年12月11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與100%子公司兆欣化學工業股份
有限公司合併案,並已於民國114年12月11日公告,原合併案之合併基準日訂為
民國115年2月1日,後於民國115年1月29日公告合併基準日調整至115年4月1日。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茲因作業程序尚在進行中,擬將合併基準日再予以延後,實際合併基準日將依
相關作業進度及實際情形另行訂定並公告。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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