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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5/03/13
2.公司名稱:森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富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富崴為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40368778
號函辦理,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超限改善計
畫,並請董事會控管改善情形。
應行改善事項:
(1)本公司對子公司Shinfox Far East Company Pte. Ltd. 資金貸與超限。
(2)本公司整體背書保證超限。
(3)富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Shinfox Far East Company Pte. Ltd.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及總限額已超限)
6.因應措施:(一)提升本公司淨值措施
1.辦理現金增資:目前正在洽尋策略性投資人入股森崴能源。
2.改善富崴虧損:富崴能源已針對離岸風電專案中之不可抗力因素與契約變
更事項,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請調解,並積極與業主爭取追加工
程款項。根據 IFRS 會計準則,一旦取得調解決議或簽署契約修訂文件,原
認列之工程損失將可進行「虧損迴轉」,進而改善富崴能源淨值。目前已提
交調解申請並完成 5 次調解會議,持續配合委員會審理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3.出售森崴子公司股權:透過認列處分利益優化本公司淨值,且回收資金擬參
與富崴現金增資,挹注台電離岸二期工程所需資金。
(二)子公司改善措施
1.富崴:已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請調解追加工程款項,以增加授信
還款來源,降低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
2.SFE:依照SFE董事會決議,公司營運項目擬變更為船舶管理及租賃業務,已
口頭委請巨人號重型吊裝工作船聯貸管理銀行洽詢策略性投資人,或潛在船舶
買家,透過其轉介巨人號租賃業務,藉以改善現金流或加速還款,降低本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風險。
3.SFE Developer Company Corporation(下稱 SFED):SFED 100%由SFE持有;
依照SFE董事會決議,公司營運項目變更為船舶管理及租賃,富崴將承租船隻支
援專案,日租金比照一般市場行情,藉此改善現金流,降低本公司背書保證風險。
(三)財務風險監控
定期追蹤報告:本公司財務處每月盤點富崴能源之資金需求與淨值變動情形,並
按季將改善進度呈報董事會,確保改善計畫逐步落實。
(四)子公司 SFE 資金貸與逾期改善措施
1.還款規劃:擬依子公司資金狀況規劃分階段償還。
2.加強資金監控:母公司每月追蹤 SFE 資金流量與工程收款情形。
3.與金融機構協調:視資金調度需求,配合授信調整與還款規劃。
(五)定期報送董事會
本公司依金管會 115 年 2 月 12 日金管證審字第 1140368778 號函辦理,定期
將改善計畫執行情形提報董事會控管與追蹤,直至改善完成為止。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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