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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台聯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5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7款


公司代號:4905


公司名稱:台聯電

發言日期:2026/03/12

發言時間:18:56:45

發言人:黃仲康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66巷32號(青青食尚花園會館)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114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情形報告。

(5):董事酬金報告案。

(6):其他報告事項。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

(2):114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董事改選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事項

(1):解除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

10.臨時動議: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14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12

1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過戶者請於民國115年04月13日(星期一)

17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

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5年04月13日郵戳為憑。中國信託商業銀

行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

(02)6636-5566 辦理過戶。)

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

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惟每一股東以提一議案

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本公司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

,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符合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

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將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1)受理期間:115年3月26日至115年4月7日17時止。

(2)受理方式:親洽或郵寄(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 須在受

理提案截止日前,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

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向本公司提出

申請,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3)受理處所:台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地址:114台北市內湖

區瑞光路108號3樓,電話:02-2658-3000)。

(4)以上所述若尚有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三、本次股東會各股東得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依相關法

令規定辦理,將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

四、本次股東常會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而需變更股東

會開會日期與地點,屆時將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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