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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5/03/12
2.公司名稱:技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未來技宸公司申請登錄興櫃或上櫃相關作業所需釋股,本公司應依相關法令及上櫃相關
規範提撥股票供證券承銷商認購及辦理過額配售等作業程序,提撥股數與價格除依前述
相關規定辦理外,依當時市場狀況以及技宸公司營運情形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1.依法令提撥持有股份供興櫃推薦證券商認購或配合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辦理過額
配售案
(1)因應技宸公司未來申請股票登錄興櫃市場買賣及配合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辦理過額
配售,本公司為技宸公司最大股東擬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
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八條規定,配合提撥股份供輔導推薦證券商認購
,及配合初次上櫃辦理穩定掛牌初期的價格機制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主辦承銷
商辦理過額配售。
(2)實際提撥股份與認購價格,則視當時整體經濟狀況、市場產業情況與技宸公司經營
績效等情形,與輔導推薦證券商另行議定。
2.上櫃前現金增資案
技宸公司如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與相關法令規定,於辦理上櫃前現金增資時,除依
法保留現金增資股數10-15%由技宸公司及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員工認購
外,應全數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櫃前公開銷售。
6.因應措施:上述釋股作業及放棄認購現金增資之作業原則,擬提請股東會討論。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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