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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115年1月30日經董事會會議決議通過辦理公司債轉換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訂定115年1月31日,業經經濟部115年3月10日經授商字第1153002235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並於115年3月11日收到核准函,核准國內第四次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605,467股,每股面額金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054,670元整,並加上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共50,000,000股,合計變更登記後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股為325,232,021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252,320,210元(含私募普通股8,778,889股)。 二、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三、股票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四、本公司增資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故轉換後之股票將直接劃撥入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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