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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5/03/11
2.公司名稱: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及
105年2月1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4年提列
(1)員工酬勞計新台幣1,815,755元
(2)董事酬勞計新台幣1,815,755元
以上款項均以現金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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