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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5/03/11
2.公司名稱:邁(艸+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105年0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於民國115年03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
(3)上述分派金額與民國114年度帳列數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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