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生: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和第2款規定,自115年3月13日起停止本公司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8款
1.事實發生日:115/03/09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因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國泰綜合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辭任本公司之主辦及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依櫃檯買賣中心證
櫃審字第11501003924號函示,依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和第2款規定公告,
自115年3月13日起停止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5/03/13
4.其它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積極接洽其他證券商,擔任本公司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
造成股東之不便,本公司特此表達萬分之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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