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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賦科: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5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9款


公司代號:6475


公司名稱:智賦科

發言日期:2026/03/06

發言時間:16:44:03

發言人:陳和昌

1.事實發生日:115/03/0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06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24(星期三)上午10:00。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土城區民權街17號B1會議室(本公司會議室)。

四、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

(2)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私募有價證券資金運用情形報告。

(4)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與績效評估結果之關聯性及合理性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等決算表冊案。

(2)114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作業辦法」部份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管理作業辦法」部份條文案。

(四)選舉事項

全面改選董事案。

(五)其他議案

解除本公司新選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票停止過戶起迄日期:

自115年04月26日至115年06月24日止。

二、115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暨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及地點:

(一)為配合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擬自115年04月17日至

115年04月28日,每日早上9時至17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或董事候選人提名,凡有意提案或董事候選人提名之股東須

於115年04月28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

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或「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

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二)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所提議案以一項為限,

且議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含文字及標點符號)。

(三)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財會部。(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民權街17號,電話:02-22686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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