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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2/2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全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
民國115年2月24日董事會決議擬定如下:發放股利種類為現金股利,擬定分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惟除息基準日前如有因辦理增資或其他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時,擬請
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按除息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東每股配發金額。
(2)擬由本次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一一五年股東常會通過後,另訂定除息基準日分
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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