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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款
1.事實發生日:115/02/24
2.經理人或董事之名稱:董事/仝漢霖。
3.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順昶先進貿易(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
(2)順昶塑膠(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
(3)順昶塑膠(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
(4)順安塗佈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
4.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順昶先進貿易(昆山)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青陽北路289號。
(2)順昶塑膠(昆山)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青陽北路289號。
(3)順昶塑膠(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靜海區雙塘鎮高檔五金製品產業園崔楊路888號。
(4)順安塗佈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周市鎮黃浦江北路528號。
5.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順昶先進貿易(昆山)有限公司:塑料製品銷售。
(2)順昶塑膠(昆山)有限公司:生產、銷售、開發多功能膜與光解膜等。
(3)順昶塑膠(天津)有限公司:生產、加工、銷售多功能PE膜。
(4)順安塗佈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經營PE離型膜及其他離型產品之產銷業務。
6.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本公司對上述公司並無持股,因此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7.經理人或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8.公司擬採行措施:將於最近一次股東常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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