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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將於113年03月10日到期,依其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六條規定,本公司於本 轉換公司債到期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還本,並於到期日之次一營業日(115年03月11日)終止上櫃買賣。 二、轉換辦理程序: 1.本轉換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原最遲應於到期日(115年03月10日)前向往來證券商辦 理轉換手續。 三、到期還本辦理程序:本公司預計於115年03月24日將到期償還款項以匯款方式或支票方式交付債權人,匯費將 自償還價款中扣除。 四、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 電話:(02)2361-1300。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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