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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5/02/06
2.公司名稱:朋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更正
(1)114年第三季財報附註揭露事項-附表七資金貸與他人金額
(2)114年7月~114年11月之資金貸與明細表
(3)114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iXBRL申報資訊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1)114年第三季財報附註揭露事項-附表七資金貸與他人金額
(2)114年7月~114年11月之資金貸與明細表
(3)114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iXBRL申報資訊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114年第三季財報附註揭露事項-附表七資金貸與他人金額
財報第52頁
貸出資金之公司:無
貸與對象:無
往來項目:無
是否為關係人:無
本期最高餘額:0
期末餘額:0
實際動支金額:0
資金貸與性質:無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無
擔保品名稱:無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0
資金貸與總限額:0
(2)114年7月~114年11月之資金貸與明細表-無
(3)114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iXBRL申報資訊-同財報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114年第三季財報附註揭露事項-附表七資金貸與他人金額
財報第52頁及第62頁
貸出資金之公司:Anjet Corporation
貸與對象:安傑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往來項目:其他應收款
是否為關係人:是
本期最高餘額:214,514仟元(註4)
期末餘額:214,514仟元(註4)
實際動支金額:214,514仟元(註4)
資金貸與性質:短期資金融通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營業周轉
擔保品名稱:無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101,435仟元(註1)
資金貸與總限額:101,435仟元(註1)
備註:註3及5
註1:資金貸與總額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貸與短期資金融通必要之公司,貸與總額不得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
淨值百分之四十;貸出資金之公@司對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
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或是依國際財務報導編製準則納入為合併
個體之子公司,個別貸與金額以本公司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對其
餘個別對象貸與之金額以本公司淨值百分之十為限。
註2:前述淨值係以最近期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所載。
註3:資金貸與期末餘額超限,子公司Anjet Corporation將訂定改
善計畫提報董事會,並依計畫時程完成改善。
註4:涉及外幣者,係以財務報告日之匯率換算為新臺幣
(期末匯率1美金=30.445新臺幣)計算。
註5:集團間之資金貸與業已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沖銷。
(2)114年7月~114年11月之資金貸與明細表
貸出資金之公司:Anjet Corporation
貸與對象:安傑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往來項目:其他應收款
是否為關係人:是
資金貸與性質:短期資金融通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營業周轉
擔保品名稱:無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本期最高餘額仟元: 204,489 215,536 214,514 228,200 236,315
期末餘額仟元: 204,489 215,536 214,514 228,200 236,315
實際動支金額仟元: 204,489 215,536 214,514 228,200 236,315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
與限額仟元 : 0 0 0 0 101,435
資金貸與總限額仟元: 0 0 0 0 101,435
附註詳資金貸與明細表公告
(3)114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iXBRL申報資訊
詳iXBRL申報資訊公告
9.因應措施:申請更正並重新上傳申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此次更正不影響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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