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勤:代重要子公司嘉興和新精沖科技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盈餘匯回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2/06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共計美金3,300,00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係透過和勤集團公司轉投資和勤國際公司,再透過和勤國際公司持有
嘉興和新精沖科技有限公司,以上各層持股比例均為100%。
(2)上列之現金股利發放全數匯回,最終盈餘將匯回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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