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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合騏: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35款


公司代號:8937


公司名稱:合騏

發言日期:2026/02/06

發言時間:14:44:36

發言人:王惠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2/06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575,175,527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2/06~115/04/05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10.00~18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93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735,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11/14 ~ 115/01/05 、預定買回股數(股):2000000 、實際已買回股

數(股):735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37.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9次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者:1,265,000股。

為維護整體股東權益及兼顧市場機制,視股價變化及成交狀況執行買回

,故未全數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經本公司民國115年2月6日董事會通過決議,於每股110元至180元之

價格區間,預定買回數量總額為1,000仟股,買回目的為轉讓股份予

員工,當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買回股份。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合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一條、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

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布之「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

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

,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

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本次買回股份之轉讓期間,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

日起五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各次轉讓作業之員工認股繳款

期間及相關事宜由董事長另行訂之;逾期未轉讓部份,視為本公司未

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註銷股份變更登記。

第四條、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之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全職員工及本

公司海內外直接及間接持股50%以上之子公司全職員工,得依本辦法

第五條所訂認購額,享有認購資格。員工於認股基準日至認購繳款截

止日期間離職者,喪失認購資格。

第五條、本公司依據員工職等、服務年資、考績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

等標準,並須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

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實際具體認購

資格及認購,由董事會決議之;惟轉讓之員工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

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後再提報董事會決議;轉讓之員工非具經理人

身份者,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第六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

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

格,惟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時,得按

發行股份增減比率調整之;如以低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

者,應於轉讓前,提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

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並應於該次股東

會召集事由中列舉說明「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

之1規定事項,始得辦理。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

調整後轉讓價格= 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x公司申報買回股份時已

發行之普通股總數 / 公司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前已發行之普通股總

數﹙轉讓後之權利義務﹚。(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第八條、庫藏股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

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九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修訂時亦同。

第十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合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15年2月6日第十七屆第二十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

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

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 1,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0.93%,且買

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佔本公司流動資產22.29% (價格區間上限

180元X 1,000,000股= 180,000仟元,114年9月30日合併財報流動

資產807,415仟元),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

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七人均同意

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合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謝菁菁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6 日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合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買回股份區間價格合理性會計師評估意見書

合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騏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

,擬買回公司股份轉讓予員工,業經董事會於民國114年2月6日決議,

計劃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規定,於民國115年2月6日至115年4月5日間買回公司股份1,000仟股

,並訂定其股份買回區間價格為新台幣(以下同)110元至180元,且當

公司股價低於所訂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上開所訂買回股份區間價格之依據,業經本會計師採取必要之程序,予

以評估竣事,茲將結果說明如下:

一、價格合理性

合騏公司董事會參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布之「庫藏股疑義

問答彙整版」之規定,訂定買回區間價格如下:

(一)規定買回區間價格之上限:

1.董事會決議前十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 = 135.70元

2.董事會決議前三十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 = 145.18元

3.上述1.與2.取較高者145.18元

4. 145.18元 × 150% =217.78元(小數點第三位以後四捨五入)

(二)規定買回區間價格之下限:

1.董事會決議前一日收盤價 =130.00元

2. 130.00元 × 70% = 91.00元(小數點第三位以後四捨五入)

(三)合騏公司所訂股份買回區間價格110元至180元,落於上述規定之買

回區間價格上限及下限內,經本會計師核算其引用之依據尚無不符,故其

所訂買回股份區間價格應屬合理。

二、本會計師依合騏公司董事會決議前最近期(114年9月30日)經會計師

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為基礎,若依買回區間價格買回公司股份後,對公司

之財務狀況之可能影響及變動情形:

擬制性資料

114年9月30日 若買回價格為110元 若買回價格為180元

資產總額(仟元) 4,597,995 4,487,995 4,417,995

股權淨值(仟元) 2,631,910 2,521,910 2,451,910

流通在外股數(仟股) 102,041 101,041 101,041

每股淨值(元) 25.79 24.9624.27

每股盈餘(元) (1.63) (1.65) (1.65)

負債比率(%) 41.96 42.9943.67

權益報酬率(%) (9.23) (9.52) (9.72)

速動比率(%) 42.65 36.0631.87

流動比率(%) 48.36 41.7737.58

現金流出(仟元) - 110,000 180,000

經由上表之擬制性資料,顯示合騏公司依所訂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

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權益報酬率

、速動比率、流動比率等,並未產生重大影響。

正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彭莉真

民 國 115 年 2 月 6 日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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