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泰:代子公司八億實業(股)公司公告115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公司代號:4131


公司名稱:浩泰

發言日期:2026/02/05

發言時間:17:28:25

發言人:紀文勝

1.股東會決議日:115/02/0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昇皓技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鄧穎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兼任泰豐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浩泰精準股份有限公司經理、廣泰金屬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副理。上述兼任公司所登記的部分營業項目與本公司相同。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5/02/05~117/01/22,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115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以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

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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