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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盛應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配合子公司民盛應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櫃需要,於其委託證券商辦理公開承銷股數之15%的額度內提供老股供主辦承銷商辦理過額配售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公司代號:6670


公司名稱:復盛應用

發言日期:2026/01/30

發言時間:16:30:59

發言人:許廷儀

1.事實發生日:115/01/30

2.公司名稱:復盛應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配合子公司民盛應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櫃需要,於其委託證券商

辦理公開承銷股數之15%的額度內提供老股供主辦承銷商辦理過額配售。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子公司民盛應用企業(股)公司(以下簡稱「民盛」)股票初次上櫃申請案,

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12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二、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

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承銷商應要求發行公司協調其股東就委託

證券商辦理公開承銷股數之15%的額度內,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主辦承銷商

辦理過額配售。

三、本次預計提撥405仟股為上限供主辦承銷商辦理過額配售,據此,本次參與

過額配售及民盛完成現金增資後,本公司之持股比率預計將由65.30%調整至

58.22%,處份價格與民盛上櫃掛牌前之公開承銷價格相同。

四、實際提撥股數、相關作業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五、本案已提第三屆第二十一次審計委員會通過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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