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款公司代號:9924公司名稱:福興發言日期:2026/01/30發言時間:14:40:05發言人:李國偉1.事實發生日:115/01/302.捐贈原由:捐贈財團法人台灣福興文教基金會辦理文化教育之推動,善盡企業社會責任3.捐贈金額:9,800,000元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台灣福興文教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捐助成立之基金會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