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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越: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2款


公司代號:5434


公司名稱:崇越

發言日期:2026/01/27

發言時間:15:03:12

發言人:黃玉真

1.事實發生日:115/01/2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台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8,739,987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7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5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2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營運週轉需要。

(1)公司名稱:上海野村水處理工程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共同承攬工程之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8,739,987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473,52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473,52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共同承攬工程之需要。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30,46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9,93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期限屆滿或其他解除保證責任條件已成就。

(2)日期:

合約期限屆滿或其他解除保證責任條件已成就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9,983,979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9,355,257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03.2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9.5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背書保證僅係提報董事會通過之可保證金額。

(2).第五項,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依序分別為220,000仟元及

210,460仟元。

(3).第六項,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依序分別為1,757 仟元

及68,175仟元。

(4).第十二項,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

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依序分別為5.72%及23.87%。

(5).第二項第二筆,背書保證金額係集團子公司蘇州崇越工程有限公司對上海野村

水處理工程有限公司之保證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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