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5/01/22
2.公司名稱: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080333635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本公司114年第3季資金貸與改善計畫執行情形已提報董事會控管並公告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資金貸與蘇州長瑞光電有限公司
之餘額為 NTD3,003仟元,已於115/1/14全數收回,餘額為0元。
上一篇
下一篇
#波段上揚股
#動能均線獲利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