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5/01/16
2.公司名稱:瑞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會議決議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決議通過本公司捐助「財團法人瑞儀教育基金會」案。
(2)決議通過一百十五年度營運計畫案。
(3)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於已核定資本支出預算額度內,辦理預算調撥及相關採購事宜。
(4)決議通過一百十五年度於年度稅前盈餘中,分別估列百分一點一及百分之八點八
作為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案。
(5)決議通過本公司主管晉升協理案。
(6)決議通過新任協理核薪案。
(7)決議通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案。
(8)決議通過一百十五年經理人年終獎金發放案。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