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4條及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辦理。二、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114年第4季經債券持有人申請轉換為普通股股數計5,442,735股。三、轉換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相同。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