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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4條及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第四季(114/10/01~114/12/31),經債權人申請轉換計1,540張,轉換本公司普通股合計8,105,237股。 三、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四、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電話:02-25048125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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