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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發行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114年第4季經債券持有人申請轉換計62張,合計轉換普通股61,50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 615,070元。 二、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三、新股交付係採無實體方式發行,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採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直接將股票撥入債券持有人之集保帳戶。 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 (02)6636-5566。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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