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放暨上櫃日期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1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625671號函核准生效在案,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12月11日證櫃債字第11400105392號函同意,自114年12月17日起在櫃檯買賣中心上櫃買賣。 二、茲依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1項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13條規定,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債券名稱: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債券代碼:47394,簡稱:康普四)。 2.發行日期:114年12月17日。 3.發行期間:五年,自114年12月17日開始發行至119年12月17日到期。 4.發行總額及面額:發行總面額為新臺幣陸億元整,每張面額為新臺幣壹拾萬元整,依票面金額110.46%發行。 5.票面利率:0% 6.還本付息方式: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依轉換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本公司依轉換辦法第十八條提前贖回,或依轉換辦法第十九條由本轉換債持有人提前賣回,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後十個營業日內(含第十個營業日),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前述日期如遇臺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停止營業之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7.簽證機構:本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故不適用。 8.受託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9.代理還本付息暨過戶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六號六樓,電話:(02)2371-1658。 10.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謹訂於114年12月17日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交易,且於同日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將債券直接劃撥至債券持有人指定之集保帳戶。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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