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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114年11月07日經董事會會議決議通過辦理公司債轉換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訂定114年11月10日,業經經濟部114年12月08日經授商字第1143018802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並於114年12月11日收到核准函,核准國內第四次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1,722,544股,每股票面金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7,225,440元整,變更登記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353,295,470元。 二、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三、股票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四、本公司增資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故轉換後之股票將直接劃撥入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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