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8日專訊》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從業內獲悉,中國信託業協會於2025年2月啟動《家族信託業務指引》制定工作,由律所牽頭、多家信託機構共同組成編寫小組,並且在2025年11月形成《家族信託業務指引(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
據了解,《徵求意見稿》明確了信託公司開展家族信託業務應符合的資質條件和標準;家族信託業務終止的條件和清算程序;家族信託業務的登記要求、指引生效條件及解釋修訂權歸屬。
規範了家族信託業務營銷宣傳、盡職調查、方案設計、合同文本及簽署、信託財產交付等家族信託設立階段的各個流程,及家族信託業務存續期間的管理要求。同時,要求信託公司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制度、業務統計制度,及時準確報送數據,加強價格自律,防止不正當競爭。
其中,《徵求意見稿》提出,當信託公司監管評級不符合監管部門要求的開展家族信託業務的最低評級時,信託公司應暫停新增家族信託業務。信託公司開展家族信託業務應當至少配備5名專職人員,專職人員應當具備3年以上財富管理或金融相關業務經驗。
此外並提出,信託公司開展家族信信業務應結合公司自身戰略定位,以健康可持續發展為前提,堅持質價相符原則,嚴禁低價內捲、商業詆毀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家族信託業務收費總額應覆蓋各項成本與合理利潤。《徵求意見稿》給出了家族信託業務收費的參考公式,並建議合理利潤應在綜合考慮市場水平、服務價值、風險承擔等因素的基礎上合理確定。(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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