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代重要子公司富士康工業互聯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說明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11/24
2.公司名稱:富士康工業互聯網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84.10%
5.傳播媒體名稱:網絡平台流傳
6.報導內容:富士康工業互聯網股份有限公司“下調第四季度業績目標”、“大客戶在
L10/L11 商業模式上會有調整”等不實言論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富士康工業互聯網股份有限公司於114/11/24在上交所針對網路平臺流傳事項聲明如下:
網路流傳相關言論不屬實。當前,公司第四季度整體經營,包括GB200、GB300 等相關
產品出貨均按既定計劃推進,客戶需求持續暢旺,生產及出貨一切正常。且目前未收到
任何主要客戶關於調整業務模式、下修份額或價格的要求;
公司未向市場下調第四季度利潤目標,不存在應披露未披露的資訊。同時,與客戶合作
開發的下一代產品,也正在按前期的計畫如期順利推進當中。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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