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科: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買賣暨興櫃股票終止櫃檯買賣日期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市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4年6月20日臺證上一字第1141802588號函核准上巿,且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4年9月11日臺證上一字第1140017083號函同意延長股票上市買賣開始期限三個月。 貳、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臺幣75,000,000元,發行普通股7,5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4年9月25日臺證上一字第114180410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參、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洽請本次現金增資新股之股款繳納憑證於民國114年11月25日正式上市買賣,並於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 肆、茲將股款繳納憑證上市相關資料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邁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票代碼:6831 三、上市股份: 1.原興櫃股票:普通股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共計新臺幣600,000,000元。 2.本次現金增資申請上市股款繳納憑證:計7,5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共計新臺幣75,000,000元。 3.累計申請上市總股數:共計67,5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共計新臺幣675,000,000元。 四、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採無實體方式發行,故不適用。 六、上市買賣暨興櫃股票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14年11月25日。 七、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 伍、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14年11月25日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存摺帳戶,並於同日上市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 陸、上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方式發行,同時逕予替換上市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免再辦理任何手續,屆時另行公告之。未提供集保帳號股東請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 2326-8818。 柒、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7,500,000股,扣除保留發行新股之10%計75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計6,750,000股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公開承銷。 捌、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本公司備有公開說明書陳列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並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歡迎索閱或查詢。 玖、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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