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票券:公告本公司新任薪酬委員會委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14/11/21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新任薪酬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新任薪酬委員會委員:
洪思竹委員(獨立董事)。
(2)新任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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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14/11/21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新任薪酬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新任薪酬委員會委員:
洪思竹委員(獨立董事)。
(2)新任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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