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票券:公告本公司新任審計委員會委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14/11/12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新任審計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新任審計委員會委員:
洪獨立董事思竹。
(2)新任委員任期自114年11月12日至117年05月06日
(同第十一屆董事任期屆滿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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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14/11/12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新任審計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新任審計委員會委員:
洪獨立董事思竹。
(2)新任委員任期自114年11月12日至117年05月06日
(同第十一屆董事任期屆滿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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