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美製片人告版權商 《祝你生日快樂》無版權符號 應屬於公眾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7-29 11:21


图片说明

《祝你生日快樂》是最多人唱的歌曲。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美國一群電影製作人,向一直聲稱擁有生日歌《祝你生日快樂》(Happy Birthday to You)版權的音樂出版商Warner Chappell提出訴訟,稱歌曲應屬於公眾。

《星島日報》報導,製片公司「早安你好」(Good Morning to You Productions Corp) 2年前被逼向Warner Chappell支付1500美元(約12000港元)的版權費,換取在紀錄片中使用歌曲《祝你生日快樂》。同年該公司代表一群製片人向Warner Chappell提出集體訴訟,稱《祝你生日快樂》沒有版權,要求取回已付的所謂版權費。

律師表示,現在他們找到新證據顯示《祝你生日快樂》不屬於Warner Chappell,而是屬於每一個人。Warner Chappell每年來自「祝你生日快樂」的版權費約達200萬美元(約1550萬港元)。現時,任何人使用該歌曲於電影或電視中,會被罰款500至3000美元不等。

律師說,他們在Warner Chappell 1927年出版的《每天歌曲集》發現《祝你生日快樂》當時並沒有版權警告,比Summy Company (後被Warner Chappell收購) 在1935年登記版權早了8年。歌譜在今年7月由出版社交給法庭,被指因「錯誤」而沒有在之前的審訊呈交。

雖然現今創作者能自動擁有作品版權,不必為版權註冊,但以前在美國不一樣。版權專家吉布林(Rebecca Giblin)指,美國1909年的版權法規定創作出版時必須標明版權字樣,或附有版權符號才真正擁有版權。若任何創作在出版時沒有標明版權,那就代表作品屬於「公共領域」。吉布林表示,「早安你好」的律師找到「《祝你生日快樂》及原曲在出版時沒有版權符號,是十分有力的證據,證明該歌曲應屬於公眾。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