絡達:絡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民國104年6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股東紅利以103年度盈餘中提撥現金股利新台幣165,121,500元及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5,504,050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4年7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8512號函核准發行。
二、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絡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A、研究.開發.設計.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
1.行動電話晶片組
2.無線網路晶片組
3.射頻╱混頻積體電路
B、提供上述產品之軟硬體應用設計、測試、維修及技術諮詢服務
C、兼營與本公司業務相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登記資本總額為600,000,000元,分為60,000,000股,每股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為550,405,000元,分為55,040,500股,每股面額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科學園區篤行路6-5號5樓。
(五)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名(含獨立董事2名),監察人3名,任期為三年。
(六)訂定章程之年、月、日:
訂定日期:民國90年8月3日。
最近一次修訂日期:民國104年6月30日。
(七)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登記資本總額為900,000,000元,分為9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為605,445,500元,分為60,544,550股,每股面額10元。
(八)發行新股股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5,504,05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55,040,500元,均為記名股式普通股,其發行條件如下:
A.自民國一○三年度可分派盈餘中提撥股票股利55,040,500元,發行新股5,504,050股(即每仟股無償配發股票股利100股)。
B.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數計算。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現金發放至元為止,股東亦可自行在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C.本次增資發行之普通股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
(九)增資用途:因應未來業務發展需要。
(十)本次增資新股之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104年8月22日為除權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4年8月18日至104年8月22日為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4年8月17日17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4年8月1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俾可享受配股之權利。
四、現金股利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持有股份計算,每股配發現金股利3元,預計於104年9月30日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貴股東如未辦理變更或撤銷銀行帳號登記以致退匯,需自行負擔退匯改寄支票之郵資費用。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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