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巨*:公告本公司公開收購茂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本次收購對價已匯入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之公開收購專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38款
1.事實發生日:114/10/03
2.發生緣由:
國巨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茂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已於民國114年
10月3日將本次收購對價新台幣3,676,073,117元全數匯入受委任機構凱基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於凱基銀行中山分行所開立之公開收購銀行專戶(戶
名:凱基證券公司公開收購專戶,帳號:0000-11-1861600-0),爰依公開
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第3款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已成就,應賣股數如無因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序
或強制執行程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致使已應賣股份視為自始未提出
應賣,且無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得停止公開收購之情事,本次公開收購對
價之撥付將由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第
五個營業日(含第五個營業日)以內,優先以銀行匯款方式支付予臺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下稱「集保結算所」)提供之應賣人銀行帳號,倘應賣人銀行
帳號有誤或因其他原因致無法完成匯款時,將於確認無法匯款之次一營業
日,以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至集保結算所或應賣人
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匯款金額/支票金額之計算,係以應賣人成交股份收
購對價扣除應賣人依法應繳納之證券交易稅、匯費/郵資、集保/券商手續
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並計算至「元」為止(不足一元之部分捨棄)。
4.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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