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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9/30
2.公司名稱:積亞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82.78%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積亞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114年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已於114年9月30日截止
,惟仍有部分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114年10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下
午3點30分止為催繳股款期間。
(2)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彰化商業銀行新竹科學園區
分行或全台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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