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昇-KY:本公司修訂「中華民國境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之債權人異議期間屆滿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 114/09/23
2.公司名稱: 特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 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照本公司114年8月22日修訂「中華民國境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
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之債權人公告,債權人異議期間自114年8月22日起至
114年9月23日止。
6.因應措施:
(1)截止114年9月23日為止,債權人異議期間已屆滿三十日,且無債權人提出
異議聲明。
(2)依照公司法第248條第4項規定,將修訂後「中華民國境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
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呈奉證券主管機關申報核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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