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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9月15日證櫃債字第11400080191號函申報生效。 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9月19日證櫃債字第11400081362號函。 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十三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發行公司: 遠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二、債券名稱:遠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四年度第二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甲券(債券代碼B92364,簡稱:P14遠鼎2A)及乙券(債券代碼B92365,簡稱:P14遠鼎2B)。 三、櫃檯買賣開始日:民國114年9月22日。 四、公司債之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面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20億元整,依發行條件不同分為甲券及乙券兩種。甲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4億元整,乙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16億元整。債券面額皆為新臺幣壹佰萬元壹種。 五、發行日:民國114年9月22日。 六、發行價格:本公司債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七、票面利率:本公司債之票面利率分別為甲券固定年利率1.99%,乙券固定年利率2.05%。 八、債券形式:皆採無實體發行。 九、公司債償還期限及方法: (一)還本方式:本公司債皆為到期乙次還本。 (二)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皆自發行日起,每年依發行在外餘額按票面利率單利計付息乙次,付息金額以每張債券面額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 (三)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計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四)期限: 甲券:發行期限為三年期;自民國114年9月22日發行,至民國117年9月22日到期。 乙券:發行期限為五年期;自民國114年9月22日發行,至民國119年9月22日到期。 十、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 十一、公開說明書索取方法:來函附回郵及信封或透過網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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