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探針: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5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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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4/09/15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中探探針(福建)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保證公司:東莞中探探針有限公司
東莞中探探針有限公司與中探探針(福建)有限公司皆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東莞中探探針有限公司37.74%持有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397,36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49,1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83,4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32,5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2,6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子公司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銀行要求東莞中探探針有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中探探針(福建)有限公司額度擔保品:土地使用權及廠房
(2)價值(仟元):589,224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36,06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23,02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係自動用借款之日起8年
(2)日期:
係自動用借款之日起8年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027,98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957,79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05.06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64.4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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