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晟:公告本公司接獲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聲請人即債權人:萬達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王成發
相對人即債務人: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台灣士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14年度司促字第5836號
2.事實發生日:114/09/05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台幣221,368元與77,683元
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分別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否則應於支付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士林地方法院提出異議。
並支付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
4.處理過程:將於法定期限內,依法聲明異議。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預估影響金額為新台幣299,551元及利息。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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